各分团委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
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
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拟继续开展2024年吉林省“优秀大学生”寻访活动。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寻访对象
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。
二、设立名额
1.“十佳大学生”10 名;
2.“优秀大学生”100 名。
三、寻访标准
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在爱党爱国、
道德弘扬、自立自强、身残志坚、创新创造、自主创业、社会
实践、志愿服务、见义勇为、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,模范
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取得优异成绩。具备下列条件的人
选予以优先考虑:
1.省级或省级以上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等荣誉获得者;
2.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者(如“互联网+”“挑战杯”“创青春”大赛等);
3.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,或应用
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;
4.其他省级或省级以上荣誉获得者,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各
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;
5.本人事迹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,取得
较大反响;
6.困难家庭优秀学生;
7.在志愿服务、突击攻坚、社区报到、关爱服务等工作中
表现突出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大学生;
8.在“三下乡”实践活动中,在党史学习、理论宣讲、国情
观察、乡村振兴、民族团结等方面表现积极,事迹突出;
9.在“返家乡”实践活动中,在政务实践、企业实践、公益
服务、社区服务、兼职锻炼、文化宣传等方面表现突出;
10.通过各种方式参加“困难家庭子女手拉手专项志愿服务”开展“学伴+”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优秀大学生;
11.在“社区实践行动”中,在理论宣讲、文体活动、课后服务、社区治理、社会调查、基层团建方面表现突出的;
12.“优秀大学生”中表现突出的十名大学生,遴选为“十佳大学生”。
四、人选推报
1.组织推荐。各分团委要认真考察,每个学院择优推报推荐人选1人作为“优秀大学生”候选人。
2.推报材料。
(1)《吉林省“优秀大学生”推荐人选登记表》;
(2)《吉林省“优秀大学生”推荐人选汇总表》;
(3)被推荐人 1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(实践活动表现可单独成段进行介绍);
(4)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材料,相关媒体报道及防疫
志愿服务证明材料等整理成word版(图片+文字说明),注意排版格式。
3.报送渠道。将登记表(附件 2)、 汇总表(附件 3,将重点事迹在“事迹简介”栏体现)、推荐人事迹材料及奖励证明图片资料等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3944146616@163.com。
4.截止时间。2024 年 3 月 15 日11点前发送至邮箱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加强组织领导。本次活动涉及面广、社会影响大。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,保证活动有领导、有组织地进行,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。
2.严格履行程序。各分团委要本着对事业负责、对青年负责、
实事求是、优中选优的原则,做好候选人的选拔、推荐工作,
严禁弄虚作假。
3.做好宣传工作。要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,扩大活动影
响力。要努力形成宣传典型、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,激励大学
生奋发向上、立志成才。
4.建立连续培养机制。要加强对“优秀大学生”获得者的后
续联系培养,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级评奖评优及教育培训,建立
长期有效联络,不断服务其成长成才。
附件:
1.吉林省“优秀大学生”推荐人选登记表
2.吉林省“优秀大学生”推荐人选汇总表
共青团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
2024年3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