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首页 | 通知公告 | 正文

关于组织开展《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》校内选拔活动方案的通知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3-04-20 浏览次数:


 

各分团委:
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和《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》的工作提示要求,大力发展素质教育,以美育人,以美化人,以美培元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,使每个学子成为活动的受益者。为做好我校优秀艺术作品的征集和选送工作,更好地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,决定以“厚植家国情怀 涵养进取品格”艺术展演活动为重要载体,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“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”的作品征集活动,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,激发创造性,提升我校美育工作的影响力。请各学院积极动员师生力量,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作品的选拔和申报。相关活动要求如下:

一、 活动主题

厚植家国情怀 涵养进取品格

二、 活动对象

吉林工商学院全体学生

分为甲、乙两个组别,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,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。

 

 

 

三、 活动项目类别

此次艺术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(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)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、艺术作品类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项目。

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、器乐、舞蹈、戏剧(戏曲)、朗诵五部分类别;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、艺术与生活、艺术与美丽乡村、艺术与校园四部分类别;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、书法和篆刻、摄影、设计、微电影五部分类别;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、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、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。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、2、3。

四、 选拔阶段安排

(一)初选阶段(4月17日--5月12日)

1. 各学院按照活动项目类别自行组织进行作品征集,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。于5月12日下午8点前将各类电子版报名表(附件4)以及遴选的作品统一发送至活动邮箱jlgsxsh@163.com。

2. 各学院积极动员,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作品征集,保证人人有机会至少参与一项艺术活动,充分发动,广泛征集。

3. 报送的艺术作品须保证原创,如发生著作权问题,取消申报资格,由作品作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。

 

 

(二)复选展演阶段(5月10日--6月)

对各学院遴选发送的作品进行复选,通过复选选拔的作品将于6月份在校内进行集中展演。

(三)报送作品阶段(7月--9月)

通过展演,评选出优秀作品报送至吉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。

五、 活动注意事项

1、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力诫形式主义,切实做好普及工作,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打磨相结合。

2、 申报作品紧扣主题,积极向上,弘扬中国精神。

3、 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视频。视频需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,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,不得后期配音合成,采用MP4或MPG2格式(压缩带宽不低于10M,分辨率1920×1080)。

4、 每个项目的节目作品以单独文件制作,命名为“学院+艺术表演/工作坊/艺术作品/美育案例类”,单独文件内的每个类别文件命名为“学院+项目+类别”,例如:学院+艺术表演类+声乐/器乐/舞蹈/戏曲/朗诵类别,每个节目作品命名为“学院+类别+节目名称”,例如:学院+声乐类+节目名称。报名表附相应文件中即可。

5、 报送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时,确保信息真实并避免发生著作权纠纷。

 

 

  附件:1.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

        2.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

        3.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

        4.展演活动项目类别报名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共青团吉林工商学院委员会

2023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