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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培育校园舞台艺术精品的通知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24-03-26 浏览次数:

 

各分团委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全面落实“时代新人铸魂工程”,积极依靠学院、社团的历史积淀,加快形成一批集“思想性、教育性、时代性、艺术性”为一体的舞台艺术精品,提升校园文化的影响力、引导力和覆盖面,推动校园文化提质增效。现决定开展舞台艺术精品培育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体现艺术审美功能和精神培育引领功能,突出建设一批品牌社团,创建一批高质量兼具艺术性观赏性的舞台艺术精品集群。

二、培育数量

各分团委应跨类别选取2个以上项目,已有成熟作品或复排作品应持续打磨提升,校团委对优秀作品将追踪培育,帮助提升打造。

三、项目类别

1.舞蹈作品:要求学生表演人数在10人以上、不超过36人,作品时长不超过7分钟。

2.合唱作品:要求学生表演人数在50人以上,成熟作品2个以上。

3.器乐作品:要求学生表演人数在5人以上,合奏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
4.戏剧作品:包括戏曲、校园短剧、歌舞剧、音乐剧等,要求学生表演人数在8人以上,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。

5.朗诵作品:体裁不限,要求学生表演人数在6人以上、不超过10人,作品时长不超过8分钟。

6.其他作品:能以舞台形式呈现、叙述、演绎的作品,包括但不限于舞台剧、歌舞、文学等形式,弘扬主旋律,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和欣赏价值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报送的作品要标明指导教师,舞蹈作品需提交不低于3分钟的视频、服装设计图;合唱作品、戏剧、朗诵作品需提交完整表演视频;器乐作品需提交完整音频;其他作品需提交不低于5分钟的视频、简介等。请于4月20日前,报崔梦殊,邮箱13944146616@163.com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1.抓落实。各分团委要坚持“集思广益”,鼓励“创新出彩”,深入挖掘、集中优势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和任务书,确保按时限、高质量完成。

2.抓质量。调动学生社团、学生艺术骨干的积极性,坚持各环节反复磨炼作品,在演出中接受检验,听取意见,不断修改提高,成熟一个推出一个。

3.抓影响。要善于运用新技术、新业态,创新传播模式,完善从创作到传播各环节,不断提升作品的艺术感染力、影响力和传播力。

 

校团委   

2024年3月26日